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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歷史建築埔心羅厝天主堂原教室(文物館)修復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文化局 於 112/12/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彰化縣歷史建築埔心羅厝天主堂原教室(文物館)修復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2,481,727元,開標時間113/01/11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11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彰化縣歷史建築埔心羅厝天主堂原教室(文物館)修復工程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3.76.47.24
文化資產科
112/12/29
113/01/11 08:30
113/01/11 09:30
12,481,727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惟施工說明書訂定廠商資格與投標須知訂定廠商資格不一致者,以投標須知為準) 2.特定資格: (1)工地負責人: 甲、 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請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 乙、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傳統匠師(大木作匠師、小木作匠師、泥作匠師、瓦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之證明文件: 甲、 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乙、 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丙、 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3)上列擬聘用人員簡歷表(含項目、姓名、照片、身分證字號、本人簽名及蓋章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