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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縣定古蹟「宜蘭磚窯」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於 113/01/0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宜蘭縣縣定古蹟「宜蘭磚窯」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170,000元,開標時間113/01/09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0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宜蘭縣縣定古蹟「宜蘭磚窯」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6.42.26
文化資產科
113/01/02
113/01/08 17:00
113/01/09 11:00
1,170,000元
04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為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與技師科別為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或「學術機構」或「法人團體」任一資格,並經政府登記合格,且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應附具所具資格之所列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技師執業執照 (3)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 (4)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學術機構:立案證明 5.法人團體:立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