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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kV岡山~楠二線#45~#73拆除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於 113/01/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69kV岡山~楠二線#45~#73拆除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3,000,000元,開標時間113/01/09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09 08: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69kV岡山~楠二線#45~#73拆除工程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3.13.31.98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113/01/03
113/01/09 08:00
113/01/09 15:00
33,0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納稅之證明。 2.廠商投標規定及資格: (1)一般規定 A、本工程限國內廠商投標。 B、投標廠商所提出之實績證明文件應為政府或採購業主核發之完成契約證明或完工驗收證明或完工證明文件。 C、投標廠商所提出之國外完工實績證明文件或外國相關證明文件,除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外,均須經當地之公證或認證。上述證明文件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2)基本資格 A、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表碼E601010電器承裝業(應為登記合格之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B、投標廠商應提出曾完成或與本案標的類似實績證明文件,須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具有鐵塔施工工程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提出曾完成或與本 案標的類似之具有施作69kV以上架空輸電線路鐵塔線路裝設或拆除工程之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應具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擇一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