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縣道193線吉安溪橋及中山橋改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3/01/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縣道193線吉安溪橋及中山橋改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56,086,894元,開標時間113/01/2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2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縣道193線吉安溪橋及中山橋改建工程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3.76.55
建設處
113/01/03
113/01/22 17:00
113/01/23 10:00
256,086,89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需提出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具有以下橋梁施作經驗及實績,由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 2.單座橋梁工程契約金額不低於預算金額五分之二新臺幣9,400萬元整或累計完成橋梁工程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預算金額新臺幣2億3,500萬元。 3.投標廠商具有相當財力: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2,350萬元整)。 4.本案主體工程決標後,請得標廠商與各管線單位訂約,工程預算書圖、契約、投標須知等資料如附件。 5.本案主體工程及各管線附掛工程為最有利標,均採固定金額給付,如得標廠商於投標時自願減價,則減價金額依主體工程與各管線附掛工程預算比例分配。 6.各管線單位之上級機關、洽辦機關、申訴機關詳見附件資料夾中各單位之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