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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發電廠既有#4、#5機報廢設備拆除工作(含標售)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於 113/01/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通霄發電廠既有#4、#5機報廢設備拆除工作(含標售)」,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126,000,000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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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發電廠既有#4、#5機報廢設備拆除工作(含標售)
3.13.31.44
113/01/03
113/01/03 - 113/01/08
是
1、 (1).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者)、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者)、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E101011(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J101080(廢棄物資源回收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J101101(營建廢棄物共同清理業)其中之一者。E101011(綜合營造業)須提送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及專任工程人員之照片、印鑑,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含:封面及目錄、營造業登記證書字號、負責人簽名及蓋章、獎懲事項。 2、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 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 廠商財力之證明:本案屬巨額採購,拆除工作預算金額為新臺幣 1.26 億元整 (含稅),採購廠商須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提供具有相當財力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