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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1甲線3k+900東富田橋改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3/01/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11甲線3k+900東富田橋改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5,632,314元,開標時間113/01/3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2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台11甲線3k+900東富田橋改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A.15.3.4
花蓮工務段
113/01/05
113/01/29 17:00
113/01/30 10:00
5,632,31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資格:(1)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或結構等工程顧問業(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a.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2)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為本國(地方)土木技師公會會員;技術顧問公司為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3)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2.人員資格:依契約規定辦理。最近一期稅單繳驗證明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最近一期無應納營業稅額者,為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替代。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得以技師執業執照及個人綜合所得稅單為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