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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縣定古蹟「寒溪神社遺跡」委託監造及工作報告書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於 113/01/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宜蘭縣縣定古蹟「寒溪神社遺跡」委託監造及工作報告書」,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605,000元,開標時間113/01/19 11: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18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宜蘭縣縣定古蹟「寒溪神社遺跡」委託監造及工作報告書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3.76.42.26
文化資產科
113/01/12
113/01/18 17:00
113/01/19 11:30
605,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須符合「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水土保持科、園藝科)」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與技師科別為土木工程科、水土保持科、園藝科)」任一資格,並經政府登記合格,且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應附具所具資格之所列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 (1)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廢止,不得再檢附,未依規定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2)技師執業執照 (3)納稅證明文件 (4)工程顧問公司登記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 (5)當年度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 3.原住民主管機關出具有效期間六個月內之證明文件(如屬獨資之原住民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者,可檢附負責人為原住民(戶籍謄本)之證明文件)(非原住民廠商者免附)(如原住民廠商於投標時未檢附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則為一般廠商,無優先決標原住民廠商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