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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對高岳營林區29林班113-3號造林地三年一貫新植育林作業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於 113/01/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對高岳營林區29林班113-3號造林地三年一貫新植育林作業」,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683,164元,開標時間113/01/23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23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3年度對高岳營林區29林班113-3號造林地三年一貫新植育林作業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3.9.20.11
總務組
113/01/17
113/01/23 09:00
113/01/23 15:00
683,164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實驗林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凡政府登記合格且具有造林業等營業項目之原住民及非原住民身份之廠商。
2.原住民廠商須具政府機關核發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證明書應在有效期限內。
3.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影本(非原住民廠商則免):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8 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 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4.廠商資格補充說明:
原住民廠商及非原住民廠商均得投標【原住民個人應提供戶籍謄本(所提如係影本,得標後本場得檢視正本);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指經政府立案,其負責人為原住民,且原住民社員、會員、理監事、董監事之人數及其持股比率,各達百分之八十,經申請各該目的主管機關證明者(應檢附章程及持股比例資料)。但原住民合作社依本法第7條第3項認定之。前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證明,其有效期間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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