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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古蹟笨港水仙宮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於 113/01/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國定古蹟笨港水仙宮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800,000元,開標時間113/01/2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22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國定古蹟笨港水仙宮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76.50.34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113/01/17
113/01/22 17:00
113/01/23 10:00
2,800,000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與採購標的有關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應繳附下列證明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當年公會會員證、建築師證書、開業證書、納稅證明文件。 2.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土木、結構類)、執業執照、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核准文件、執業執照、當年公會會員證、技師證書(土木、結構類)、納稅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特定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