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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台灣好行-阿里山線、瑞里線及太平線整合行銷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於 113/01/2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台灣好行-阿里山線、瑞里線及太平線整合行銷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000,000元,開標時間113/02/05 17:15。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2/05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113年台灣好行-阿里山線、瑞里線及太平線整合行銷案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A.15.1.8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13/01/24
113/02/05 17:00
113/02/05 17:15
3,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資格證明文件】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並以具有辦理本案類似勞務規劃與執行經驗者尤佳,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良紀錄。(1)依法設立公司: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登記資料代之);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為不合格標。(2)法人:檢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立案證明書影本。(3)機構團體:檢附持有證明文件或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始符合資格。 【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納稅證明文件】屬營業稅納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 發票者,應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與上開最近1期或前1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如為免納稅者,應提供稅捐機關出具之免納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