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頭屋鄉都市計畫區24M特1號道路(頭屋外環道)拓寬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苗栗縣政府 於 113/01/2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頭屋鄉都市計畫區24M特1號道路(頭屋外環道)拓寬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預算金額61,363,000元。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招標資訊
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
閱
頭屋鄉都市計畫區24M特1號道路(頭屋外環道)拓寬工程
3.76.45
113/01/24
113/01/24 - 113/01/29
是
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並檢附承攬手冊(整份影本)、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公會會員證(影本)、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納稅證明、信用證明廠商、承攬造價限額證明文件(財力簽證表之淨值及資本額)、所聘任之專任技師證書(影本)、品管工程師證書(影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訓練機構所核發,如前開結業證書逾四年者,並應檢附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工程採購案件,其屬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投標廠商屬營造業,可為決標對象,但決標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時,不決標予該廠商。) 2.承攬造價限額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符合營造業法第23條:營造業承攬工程,應依其承攬造價限額及工程規模範圍辦理;其一定期間承攬總額,不得超過淨值二十倍(請填財力簽證表之淨值)。 (2)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5條規定:專業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其工程規模不受限制(請填財力簽證表之資本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