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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港供油中心輸油管線明管化工作-泵房區出口管線至清管站(第三期)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3/01/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台中港供油中心輸油管線明管化工作-泵房區出口管線至清管站(第三期)」,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8,202,531元,開標時間113/03/01 11: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2/2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台中港供油中心輸油管線明管化工作-泵房區出口管線至清管站(第三期)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50
採購處
113/01/26
113/02/29 17:00
113/03/01 11:00
48,202,531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營業項目代碼限為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E502010)或電焊工程業(E603100)或配管工程業(E599010)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承攬並完成輸油或輸氣管線工程(工作),投標時須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前述工程(工作)內容,投標廠商應另檢附前述工程(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份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前述工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其他資格以外之應附文件請詳廠商資格審查表***
***本案資格審查採當場審標方式辦理,請廠商派員參加,以免影響比減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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