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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楊梅區四維社福館舍1樓窗簾及瑜珈教室等設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於 113/01/2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市楊梅區四維社福館舍1樓窗簾及瑜珈教室等設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500,000元,開標時間113/01/31 10:1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1/31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桃園市楊梅區四維社福館舍1樓窗簾及瑜珈教室等設備採購案
財物類 27 - 除服裝以外之紡織品
3.80.55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113/01/26
113/01/31 09:00
113/01/31 10:10
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營業項目代碼: E801060。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得自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自行列印最新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適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用)。
(三)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企劃書。
(六)電子領標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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