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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第五河川分署水利建造物監測設備建置(暨維運)計畫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於 113/04/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第五河川分署水利建造物監測設備建置(暨維運)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6,140,000元,開標時間113/04/10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4/10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更正公告 招
113年度第五河川分署水利建造物監測設備建置(暨維運)計畫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A.13.6.15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113/04/03
113/04/10 09:00
113/04/10 10:00
6,140,000元
否
01
02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3/04/11)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3/04/02)
查看前一版 公告日(113/03/2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基本資格
投標廠商應依經濟部商業司登記分類需具備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EZ05010)、電信工程業(E701010)或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等相關營業項目之一。
(二)應繳驗證明文件
1、各該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滿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標單、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乙份)及電子領標書面明細。
5、 以上各項文件需一次附於所有投標封內,開標時不得要求增加或修改上開証明文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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