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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41型電聯車輔助電力系統及煞車系統重置採購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3/04/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321/341型電聯車輔助電力系統及煞車系統重置採購」,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052,513,406元,開標時間113/05/1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5/13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321/341型電聯車輔助電力系統及煞車系統重置採購
財物類
495 - 鐵路及電車軌道之機車及其零件
3.79.62
供應處
113/04/03
113/05/13 17:00
113/05/14 10:00
2,052,513,406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D0102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製造業、F11408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批發業、F214080軌道車輛及其零件零售業或與本案相關行業。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特定資格: 1.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情形: (1) 廠商須於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完成具有載客電聯車輔助電力系統、煞車系統重置更新或製造之契約或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輔助電力系統、煞車系統分別說明如下: A. 輔助電力系統: 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4億5,517萬元,或單次契約數量不低於34節車廂(電聯車),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1億3,791萬元,或累計契約數量不低於84節車廂(電聯車)。 B. 煞車系統: 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億6,661萬元,或單次契約數量不低於100節車廂(電聯車),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9億1,651萬元,或累計契約數量不低於252節車廂(電聯車)。 (2) 我國投標廠商之實績及證明,允許「以本案設備製造商之實績取代」參與本案之投標,如有提出以設備製造廠商取代投標廠商實績者,單一系統僅允許1家設備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