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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233地號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園舍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於 113/04/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233地號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園舍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28,591,689元,開標時間113/04/18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4/18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233地號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園舍工程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3.80.11
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建築科
113/04/11
113/04/18 09:00
113/04/18 10:30
128,591,6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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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文件如下: (一)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2.本工程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 (1)單獨投標 A.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B.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未具備本點所列之基本資格部分,應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2)共同投標:採共同投標者,代表廠商須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共同投標成員須符合本點所列所有基本資格,未具備本點所列之基本資格部分,應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3)前述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時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洽辦機關同意者為限。 (二) 應附具之文件: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及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