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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堆取煤機及其附屬設備等維護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於 113/04/1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堆取煤機及其附屬設備等維護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870,000元,開標時間113/04/17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4/17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3年度堆取煤機及其附屬設備等維護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113/04/12
113/04/17 09:00
113/04/17 09:30
9,87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機械工程業(E604)者。 投標廠商須具有「堆取煤機及其減速機維修工作」之能力,並須於投標時提供曾完成與前述工作類似之承作能力證明文件(例如:經採購機關(構)核章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實作數量計算書等)供甲方審查。本標案決標後使用前若同等品須提供型錄並敘明「同等品」之廠牌、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供甲方審查,合格後方可使用,詳工作規範第七、(一)、19、23條。決標後使用前若同級品須提供型錄並敘明「同級品」等相關資料供甲方審查,合格後方可使用,詳工作規範第七、(一)、28條。本標案決標後有履約人力、資格規範,工作規範第八條有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