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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桃園市埔頂水資源回收中心舊場址環境維護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於 113/04/1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年度桃園市埔頂水資源回收中心舊場址環境維護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800,000元,開標時間113/04/22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4/19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3年度桃園市埔頂水資源回收中心舊場址環境維護開口契約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3.80.25
污水促參計畫工程科
113/04/15
113/04/19 17:00
113/04/22 10:30
8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信用證明文件。 4.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5.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經費明細表。 7.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土木包工業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及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