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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屏東縣政府 於 113/04/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28,068,666元,開標時間113/04/2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4/22 17: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辦公廳舍新建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76.53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113/04/17
113/04/22 17:30
113/04/23 09:30
328,068,666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符合以下基本資格條件: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3.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2.允許共同投標廠商家數3家,共同投標廠商行業別之組合型式如下: (一)單一組合型式,需符合條件為:單獨投標: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單獨投標,惟該營造業本身須具備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及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資格者。 (二)組合型式,需符合以下條件: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為代表廠商)及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3.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4.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近5年內完成相當之工程,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或契約封面證明。)。 具有相當人力者:具有相當人力者。其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