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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廠汽油加氫脫硫工場廢加氫脫硫觸媒清理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於 113/04/1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桃廠汽油加氫脫硫工場廢加氫脫硫觸媒清理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813,988元,開標時間113/04/25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4/2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桃廠汽油加氫脫硫工場廢加氫脫硫觸媒清理工作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3.13.50.48.1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113/04/17
113/04/24 17:00
113/04/25 10:00
4,813,988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為共同投標,所有成員廠商皆須檢附)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為共同投標,所有成員廠商皆須檢附)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如為共同投標,所有成員廠商皆須非停權程序中廠商) 4.符合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可委託之清除及處理機構: (1)清除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影本(許可期限必須在有效期限內)。 (2)處理廠商須於投標時提出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影本(許可期限必須在有效期限內)或經濟部輔導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許可代碼表影本供審查。其廢棄物種類及代碼均應包括其他單一非有害廢觸媒或其混合物(代碼:D-1499)(中碼:D-14)。本工作不接受「不經中間處理直接掩埋」方式處理,處理廠商於招標時檢附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附表之許可處理廢棄物「處理方式」或經濟部輔導之事業廢棄物綜合處理中心許可代碼表之「處理方法」不得為「掩埋處理」,單獨投標廠商或組合後之共同投標廠施須符合上述(1)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