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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場地區地熱監測井TC-M2建置與監測取樣分析勞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於 113/04/2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土場地區地熱監測井TC-M2建置與監測取樣分析勞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335,200元,開標時間113/04/29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4/2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土場地區地熱監測井TC-M2建置與監測取樣分析勞務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3.13.50.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113/04/22
113/04/26 17:00
113/04/29 09:30
2,335,2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營業項目,具有地下水鑿井業(EZ01011)或研究發展服務業(IG02010)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亦可共同投標,如同時具備者仍可單獨投標。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監測分析執行廠商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檢驗類別須包含地下水檢測類與水質水量檢測類;如本案所檢測項目非中央主管機關所規定標準項目,廠商得另行委託國內具公信力之檢測機構或有關領域論文計畫之專家學者提供諮詢意見為之。若為共同投標,除投標廠商之相關證明外,另需檢附共同投標廠商之相關資料供審。 3.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