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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4年度坪林交控中心轄區空調設備維護及後續擴充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3/04/22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114年度坪林交控中心轄區空調設備維護及後續擴充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2,179,922元,開標時間113/04/29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4/29 10: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3-114年度坪林交控中心轄區空調設備維護及後續擴充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5.28.1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113/04/22
113/04/29 10:00
113/04/29 14:00
12,179,922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基本資格應符合之各項條件臚列如下:
1.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冷凍空調相關行業,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2.領有經濟部頒發之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3.領有加入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書。
4.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二、應提送證件:
(1)由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或設立資料證明資料。
(2)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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