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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分署林業剩餘資材循環再利用-木竹生質顆粒造粒系統設備建置計畫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於 113/04/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屏東分署林業剩餘資材循環再利用-木竹生質顆粒造粒系統設備建置計畫」,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3,200,000元,開標時間113/05/0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5/07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屏東分署林業剩餘資材循環再利用-木竹生質顆粒造粒系統設備建置計畫
財物類 03 - 林業及伐木產物
A.19.4.5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經營企劃科
113/04/30
113/05/07 09:00
113/05/07 10:00
13,200,000元
03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為:
1.政府立案公私立大專院校。
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3.法人、團體。
4.合法公司或工商行號。
(二) 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包含(符合1至4項其中之一):
1. 政府立案公私立大專院校:
(1) 主管機關核可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1) 主管機關核可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3. 法人、團體:
(1) 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2) 納稅(或免納稅)證明文件。
4. 合法公司或工商行號: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納稅證明文件: 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5.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資格第16條規定: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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