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登入 請 登入
仁愛鄉都達村平靜部落簡易自來水災修復建工程等二件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於 113/04/30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仁愛鄉都達村平靜部落簡易自來水災修復建工程等二件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7,127,500元,開標時間113/05/07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5/0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仁愛鄉都達村平靜部落簡易自來水災修復建工程等二件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48.63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113/04/30
113/05/06 17:00
113/05/07 10:00
17,127,5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之丙等綜合營造業(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一) 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四條規定,承攬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二千七百萬元,其工程規模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1)建築物高度二十一公尺以下(2)建築物地下室開挖六公尺以下(3)橋樑柱跨距十五公尺以下。 (二) 營造業另附:營造業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 2. 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之甲等承裝商(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一) 依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之規定,指承攬裝修自來水導水、送水、配水管線及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二) 資本額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聘僱有專任技術員1人及專任技工3人以上者,得承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第2條所列之各項工程。 ■符合前條「廠商資格」規定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者,請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未檢附者本處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