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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定古蹟新化鍾家古厝修復工程監造及工作報告書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於 113/05/0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直轄市定古蹟新化鍾家古厝修復工程監造及工作報告書」,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2,800,000元,開標時間113/05/21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5/20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直轄市定古蹟新化鍾家古厝修復工程監造及工作報告書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95.33.5
有形文化資產組
113/05/06
113/05/20 17:00
113/05/21 09:00
2,8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影本。 ■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個人或聯合執業建築師事務所,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建築師事務所,計畫執行主持人須具有建築師資格者,並應符合文化部發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及第10條規定。 1.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且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 2.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