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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處大樓主樓閃滅音聲出口標示燈暨控制主機新增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於 113/05/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總處大樓主樓閃滅音聲出口標示燈暨控制主機新增」,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490,010元,開標時間113/05/17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5/16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總處大樓主樓閃滅音聲出口標示燈暨控制主機新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3.13.31
秘書處
113/05/08
113/05/16 17:00
113/05/17 14:00
4,490,01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CC01040照明設備製造業。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詳如規範說明書第十一條,主要材料設備規格審查,需提供以下列舉資料: a.廠商投標時需完整詳實填寫規格審查表。 b.檢附前述設備之原廠型錄(檢附影印本)以供審查,並須於檢附之型錄資料上就規範需求符合規格,須加以編號及頁碼,並以螢光筆逐項逐條標示清楚。 c.若廠商投標型錄未檢附或型錄不實或偽造或規格不符合本採購規範,視同不合格。 d.廠商得標後經查證填寫認證審查表或規格審查所附之型錄不實或偽造,本機關將取消得標廠商得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