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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新建辦公廳室統包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於 113/05/08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新建辦公廳室統包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763,713,334元,開標時間113/06/11 15: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6/11 12: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新建辦公廳室統包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95.11
建築工程科
113/05/08
113/06/11 12:00
113/06/11 15:00
2,763,713,33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A. 共同投標(共同投標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1.本採購允許具有甲等綜合營造業、開業建築師事務所、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資格之廠商5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2.本採購允許甲等綜合營造業及開業建築師事務所、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或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等資格之廠商5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惟若共同投標廠商不具足前述所有資格,則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分包協議書」。 B. 單獨投標: 本採購允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如甲等綜合營造業者本身不具開業建築師事務所、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及甲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之資格,則該單獨投標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分包協議書」。應檢附之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第33點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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