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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13年度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推廣計畫(開口合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於 113/05/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南投縣113年度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推廣計畫(開口合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1,000,000元,開標時間113/06/1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6/1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南投縣113年度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推廣計畫(開口合約)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3.76.48.3.6
廢棄物管理科
113/05/16
113/06/11 17:00
113/06/12 10:00
31,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以下1~4項擇一即可): 1.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營業項目並登載有「 廢棄物再利用業」、「應回收處理業」或「廢棄物清理業」之一者。 2.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國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登記項目或種類具有環境工程技術服務項目者。 3.應徵廠商應持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給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並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4.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 5.本案允許廢棄物清除(理)、廢棄物處理業者與廢棄物再利用業者【符合本案資格規範之公私立業者】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惟承攬者如僅具再利用業或處理業者資格時,應與清除業者以共同投標方式承攬本案,使本案承攬廠商兼具清除資格,該清除相關合格文件應於投標時一併提送。相關履約管理之責由承攬者全責執行並合於本契約書規範內容,相關合格文件應於投標時一併提送。 (二)投標廠商應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