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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於 113/05/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500,000元,開標時間113/05/22 09: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5/22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3.80.5.98
桃園市立凌雲國民中學
113/05/16
113/05/22 08:30
113/05/22 09:00
5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在案且營業中未受停業處分,與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可承攬之廠商。
2.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廠商設立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 )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可檢附提供作為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電子領標憑據。

*請廠商確實詳閱「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依序將相關資料置入,以免影響投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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