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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平鎮藝術季」執行委託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於 113/05/2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2024平鎮藝術季」執行委託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000,000元,開標時間113/05/28 09:45。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5/2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2024平鎮藝術季」執行委託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80.53
人文課
113/05/21
113/05/27 17:00
113/05/28 09:45
1,0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ㄧ般證明文件: (1) 廠商資格摘要:經合法登記或立案具有文化、藝術、教育、訓練、傳播、公關服務等專長項目之法人、團體或商業單位。 (2) 資格證明文件: 1. 財團法人:包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捐助及組織章程影本。 2. 公益社團法人:包括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3. 公司組織: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4. 團體組織:包括團體登記證書影本、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繳納最近一期營業稅額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廠商,得以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非營利機構免附)。 三、應附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聲明書。 五、電子領標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