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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雲梯燈光及周邊遊憩設施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於 113/05/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太平雲梯燈光及周邊遊憩設施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7,706,924元,開標時間113/05/31 17: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5/3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太平雲梯燈光及周邊遊憩設施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A.15.1.8
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113/05/27
113/05/31 17:00
113/05/31 17:30
17,706,92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政府核准登記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且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2.廠商有經本處或其他政府機關登錄公告為拒絕往來或遭相關主管機關停業處分期間者,不得投標。 (二) 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營造業登記證書(僅限綜合營造業提出)。 3.承攬工程手冊(第1~12頁)或工程記載手冊。(若該業之主管法令規定無承攬手冊者可免附)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廠商納稅之證明 6.廠商信用之證明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廠商切結書1 9.營造業聲明書(僅限綜合營造業提出) 依營造業法第44條第2項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承攬。 10.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11.工程企劃書一式10份、簡報一式10份、簡報電子檔光碟1份。 其他 1.電⼦領標,不另備書⾯文件。 2.截⽌投標⽇或開標⽇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影響致停⽌辦公時,截⽌投標或開標作業依序順延⾄次辦公⽇同⼀時間。 註:各項資個文件審查,併依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各該表件及相關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