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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造林30年成果回顧走讀工作坊及研討座談會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於 113/08/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澎湖造林30年成果回顧走讀工作坊及研討座談會」,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700,000元,開標時間113/09/04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9/04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澎湖造林30年成果回顧走讀工作坊及研討座談會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A.19.4.5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
113/08/29
113/09/04 09:00
113/09/04 10:00
70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本分署上班時間內,至本分署出納繳交費用(招標文件每份200元)後,憑收據向本分署經營企劃科領取。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經政府登記核可之公司行號、技術顧問機構。
2.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專院校。
3.政府立案之研究機構、法人團體。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注意事項: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三用文件)。
2.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立案證明等,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核准設立公文或變更、設立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或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16條規定:「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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