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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鎮113年日本關東地區經建與行政業務考察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於 113/09/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和美鎮113年日本關東地區經建與行政業務考察」,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250,000元,開標時間113/09/13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9/13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和美鎮113年日本關東地區經建與行政業務考察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3.76.47.53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113/09/05
113/09/13 08:30
113/09/13 10:00
25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50元於辦公時間內在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行政課洽購或郵購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立案且合法納稅、營業項目具有旅遊相關性質,具有合法證照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等,無不良紀錄者。 (2)投標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團體:合法登記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及章程影本;倘屬財團或社團法人之團體,應併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立案之證明文件。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依法無須繳納者得免附)。 4.甲種或綜合旅行業執照。 ※其他應繳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等詳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所列文件。 3、電子領標證明(現場或郵購領標者免付)。 4、服務建議書乙式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