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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4年度中七、二、三、八、五機加熱器大修工作及經常維護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於 113/09/05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3-114年度中七、二、三、八、五機加熱器大修工作及經常維護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4,700,000元,開標時間113/09/18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9/18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3-114年度中七、二、三、八、五機加熱器大修工作及經常維護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45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113/09/05
113/09/18 09:00
113/09/18 09:30
14,7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發電廠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其營業項目有『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及『E604010機械安裝業』者。投標廠商須具有勞動檢查機構核發”熔接第一種壓力容器圓筒型及多管型”之「製造設施型式檢查合格證明」。投標廠商須具有承作發電廠汽力機組高或低壓飼水加熱器(含除氧器)之製造或設計或變更檢查工作能力,並須於投標時提供曾完成與前述工作類似之承作能力證明文件 (例如:經採購機關(構)核章之結算驗收證明書及實作數量計算書或其他可證明前述工作能力等)供審查。本標案投標時同等品須附型錄、圖面供審查,詳工作規範第第七、(三)、 13條;第七、(六)、27條。本標案決標後有履約人力、資格規範,工作規範第八條有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