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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崗國中113學年度9年級技藝教育學程交通接駁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 於 113/09/0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花崗國中113學年度9年級技藝教育學程交通接駁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20,000元,開標時間113/09/11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09/11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花崗國中113學年度9年級技藝教育學程交通接駁服務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3.76.55.96.2
總務處
113/09/06
113/09/11 08:30
113/09/11 10:00
12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與本案運輸業、客運業、旅行業或相關之公司或行號;廠商設立之證明 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二)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三)有效期之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四)餘詳如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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