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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定古蹟摘星山莊修復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於 113/09/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臺中市定古蹟摘星山莊修復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8,975,000元,開標時間113/10/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0/07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臺中市定古蹟摘星山莊修復工程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3.87.33.38
資產修復課
113/09/27
113/10/07 17:00
113/10/08 10:00
28,975,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古蹟修復或再利用之施工階段,應置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大木作、泥塑剪粘、泥作、瓦作匠師〕,並符合其資格。 工地負責人及傳統匠師須具備下列資格,檢附擬聘用各類人員名冊(詳附件擬聘各類人員名冊): (一)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工地負責人、匠師資格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辦理) 1.工地負責人累積一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工程等相關經驗,無不良紀錄者。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傳統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詳投標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