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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案技術服務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於 113/09/27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案技術服務」,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3,073,428元,開標時間113/10/15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0/14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工程案技術服務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3.82.13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113/09/27
113/10/14 17:00
113/10/15 09:30
3,073,428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 2.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一、本標的分類項目「8671-建築服務」係適用於採購標的僅有建築物部分,或混合建築物與非建築物部分且以建築物部分為大宗者。 二、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技術服務指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與技術有關之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或其他服務。 三、單純建築物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依建築法第13條規定,以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為限;混合建築物與非建築物部分之技術服務,投標廠商組合應包含建築師事務所(單獨或共同投標),以避免違反建築法第13條規定及構成政府採購法第65條規定所稱之轉包。 四、服務項目如非屬建築物設計、監造或屬混合建築物與非建築物部分之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者,且以非建築物部分為大宗者,請改選8672-工程服務,並以負責大宗者為代表廠商:依本會102年10月31日工程企字第10200314530號函(公開於本會網站)引述之內政部營建署102年5月30日營署建管字第1023040254號函說明四之(三)略以:「……惟在實務執行上,為避免不合理採購規劃,建議若採購標的如包含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