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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榮民總醫院照顧服務員推介業務委外管理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高雄榮民總醫院 於 113/10/0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照顧服務員推介業務委外管理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8,380,000元,開標時間113/10/22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0/21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高雄榮民總醫院照顧服務員推介業務委外管理工作
勞務類
933 - 社會服務
3.32.82
補給室
113/10/04
113/10/21 17:00
113/10/22 14:00
8,38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高雄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414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醫療大樓B1補給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0元以現金、郵政匯票、銀行支票至補給室現場洽購,至出納組繳費後,持收據領取投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需有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5.押標金繳納證明。 6.服務建議書1式12分。 7.切結書1。 8.其他詳見投標須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