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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大湖鄉公所配合多元目標使用規劃拆除重建計畫(合併規劃公共托育)」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於 113/10/0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苗栗縣大湖鄉公所配合多元目標使用規劃拆除重建計畫(合併規劃公共托育)」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76,299,410元,開標時間113/10/15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0/1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配合多元目標使用規劃拆除重建計畫(合併規劃公共托育)」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76.45.58
建設課
113/10/09
113/10/14 17:00
113/10/15 14:00
176,299,41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大湖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64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村忠孝路6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基本資格: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二、本採購允許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應附具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一)單獨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符合前述所列所有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未具備所列之基本資格(二)至(三)項部分,應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
(二)共同投標者:採共同投標者,代表廠商須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共同投標成員須符合前述所列所有基本資格,未具備者應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共同投標家數上限3家。
(三)前述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投標時應檢附「合作同意書」,投標廠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但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以具有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並經機關同意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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