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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公正國中社會福利服務場地共融活化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屏東縣政府 於 113/10/11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屏東縣公正國中社會福利服務場地共融活化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41,500,485元,開標時間113/10/24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0/23 17: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屏東縣公正國中社會福利服務場地共融活化工程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3.76.53
屏東縣政府工務處
113/10/11
113/10/23 17:30
113/10/24 09:30
41,500,485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行政暨研考處庶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組成方式:
A.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份。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第(b)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第1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份:
(a) 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b) 室內裝修業。
B.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室內裝修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a)至第(b)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份。
C.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並具備上開第(a)至第(b)小目資格規定。
D.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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