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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航空站服務台委託專業服務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於 113/10/1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金門航空站服務台委託專業服務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4,474,260元,開標時間113/11/08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1/08 09: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限
金門航空站服務台委託專業服務案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3.15.6.7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113/10/14
113/11/08 09:00
113/11/08 10:00
4,474,26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審查表 (二) 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公司或行號。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本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須有:人力派遣、人力資源、人力仲介、勞務工程、勞務服務業、管理顧問業之一者】 (三) 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正本)。 (五) 出席代表授權書。 (六) 投標切結書。 (七)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 以上各項如開標前發現不符規定者,即取消其投標資格,所投之標單無效;如在簽約前發現,本站得取消其得標權利;如在訂約後發現,本站得解除契約,取消其得標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