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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行政資訊系統機房維護案 更正公告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基隆市政府 於 113/10/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度行政資訊系統機房維護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預算金額8,700,000元,開標時間113/10/29 14: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0/28 17:00
招標資訊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更正公告
限
114年度行政資訊系統機房維護案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3.76.57
綜合發展處
113/10/16
113/10/28 17:00
113/10/29 14:30
8,700,000元
是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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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13/10/1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屬資訊服務業(中類代碼I3)。 2.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營業稅及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文件:如公會會員證。 (二) 與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有關之證明: 曾經完成與招標標的同質之製造、供應、承做之證明或簽約驗收文件。 (三) 廠商信用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四) 其他應附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切結書(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