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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蘆竹區配電線路設備維護暨事故搶修工作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於 113/10/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度蘆竹區配電線路設備維護暨事故搶修工作」,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5,558,900元,開標時間113/11/15 14: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1/14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4年度蘆竹區配電線路設備維護暨事故搶修工作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13.31.7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區營業處
113/10/16
113/11/14 17:00
113/11/15 14:00
15,558,9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一)國內廠商:營業項目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甲級電器承裝業(E599010)或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以資證明者」。 (二)外國廠商: 1.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並自行提示業務內容與前述(一)所列營業項目相關性,另檢附經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依前述(一)所列營業項目檢附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局)許可(或登記)之證明文件或經濟部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不及提出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 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證明: (一)國內廠商:需具有我國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附該公會當年度會員證。 (二)外國廠商:無須檢附電氣公會會員證明,惟應於決標後60日曆天內加入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