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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社群平臺營運」勞務採購案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於 113/10/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網路社群平臺營運」勞務採購案」,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1,490,000元,開標時間113/10/23 13: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0/22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網路社群平臺營運」勞務採購案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3.80.35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113/10/16
113/10/22 17:00
113/10/23 13:00
1,490,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政府合法立案之公司行號者: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 2.學術研究機構者:參與本案之機關授權證明書或公文。 3.法人或團體者: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註:倘投標廠商係屬學術研究機構者或法人或團體者免檢附): 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信用資料,除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覆並列印者外查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