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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蘆竹區列管公園水電設施維護工作(開口契約)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於 113/10/16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度蘆竹區列管公園水電設施維護工作(開口契約)」,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3,000,000元,開標時間113/10/23 09: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0/23 08:3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4年度蘆竹區列管公園水電設施維護工作(開口契約)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3.80.56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113/10/16
113/10/23 08:30
113/10/23 09:30
3,000,000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現行營業之水電行需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含E601010電器承裝業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不得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3).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登記執照(影本)。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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