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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段轄區動靜態地磅站操作及設施維護工作(114)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於 113/10/2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新營段轄區動靜態地磅站操作及設施維護工作(114)」,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9,169,000元,開標時間113/11/1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1/11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新營段轄區動靜態地磅站操作及設施維護工作(114)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3.15.28.3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113/10/23
113/11/11 17:00
113/11/12 10:00
9,169,000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營業登記有案之 「電子」、「電機」、「資訊」、「電信」、「度量衡度量衡器製造或修理業」、「資訊軟體」、「自動控制」或「儀器、儀表安裝」任一之專業能力,合法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本所工程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等相關業者且未受停業處分者,其營業項目須具有下列其中一項者,方可參與投標: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做為證明文件,相關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2. 完納最近一期稅金。 3. 廠商信用之證明。 (一) 應提送資料: 1.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完稅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3. 「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自行執業)。 4. 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5. 信用證明:詳如投標須知。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 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得標廠商於決標日起3日內提送)。 8. 授權書(得裝入本封內或於開標當場提出,負責人親自參與開標或不授權出席開標者不需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