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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用戶水費單據列印裝封及寄送承攬作業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於 113/10/24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114年用戶水費單據列印裝封及寄送承攬作業」,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74,375,721元,開標時間113/11/26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1/25 17: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114年用戶水費單據列印裝封及寄送承攬作業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3.79.27
供應科
113/10/24
113/11/25 17:00
113/11/26 10:00
74,375,721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紙漿、紙及紙製品業(代碼C601)或印刷業(代碼C701)或裝訂業(代碼C703)或資訊服務業(代碼I301)或郵政業(代碼GA01)。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並於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3)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 (4)具有相當財力: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或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1.淨值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5)具有相當設備: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所需之自有設備。其尚無自有者,得以租賃、租賃承諾證明或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代之。 (餘詳投標須知第13、1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