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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太保市新埤國小通學步道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嘉義縣政府 於 113/10/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嘉義縣太保市新埤國小通學步道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11,835,667元,開標時間113/11/12 10:0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1/12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嘉義縣太保市新埤國小通學步道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50
建設處
113/10/29
113/11/12 09:00
113/11/12 10:00
11,835,667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政府/發包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二樓發包中心科(上班時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台幣400元整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依法許可設立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檢附相關文件: 1. 廠商及負責人印模單一份。 2. 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 3. 押標金繳納憑據。 4. 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ㄧ期) 5. 廠商信用之證明。 6.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間內) 前項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時得以影本代替,但主辦採購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憑查驗。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