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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國定古蹟聖王廟周邊景觀設施改善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於 113/10/29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彰化縣國定古蹟聖王廟周邊景觀設施改善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預算金額499,977元,開標時間113/11/08 14: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3/11/08 13:30

招標資訊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取
彰化縣國定古蹟聖王廟周邊景觀設施改善工程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3.76.47.51
寺廟室
113/10/29
113/11/08 13:30
113/11/08 14:30
499,977元
01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7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300元,廠商得以現金或郵政匯票方式繳納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並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 土木包工業應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綜合營造業應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二)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三)廠商依工業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
5.廠商特定資格摘要:
(一)工地負責人:1. 國定古蹟:累積三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請檢附實務工程經驗之證明文件;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傳統匠師(泥作匠師),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之證明文件:1.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三)上列擬聘用人員簡歷表及同意參與切結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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