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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漁港公廁修繕及補申請使用執照工程
【招標階段】本標案由 花蓮縣政府 於 114/01/03 公告招標, 標案名稱為「花蓮漁港公廁修繕及補申請使用執照工程」,目前正在招標階段,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預算金額2,959,434元,開標時間114/01/15 10:30。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包括機關聯絡方式、投標資格、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
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截止投標時間:114/01/15 09:00
招標資訊
公開招標公告
招
花蓮漁港公廁修繕及補申請使用執照工程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3.76.55
統一採購中心
114/01/03
114/01/15 09:00
114/01/15 10:30
2,959,434元
02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資格: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之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且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 條禁止之規定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納稅證明文件、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切結書1(正本)、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